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部计算机设备使用及管理细则
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实验(实训)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,为管好、用好实验仪器设备,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,特制定本细则
1.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由实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管理,各办公室仪器设备由设备使用人保管和负责。
2.所有仪器设备均要建立完整档案,做到物、账、卡相符,档案内容要包括该仪器设备及附件的各种资料及技术卡片。
3.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、维护和保养工作,作为仪器设备负责人要做到“三好”(管好、用好、完好)、“四会”(会操作、会保养、会检查、会简单维修),对自己不能维修的要做到及时报修,确保仪器设备软、硬件运行正常。实验室主任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。
4.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根据教学计划和科研计划,统一安排使用,各实验分室负责人根据教学安排指定学生和教师的用机,未经安排和管理人员许可,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仪器设备;对高精密仪器设备,必须进行技术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。
5.所有仪器设备使用者必须按规定填写设备使用记录簿,设备责任人可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。
6.仪器设备应保证教学科研的使用,原则上不外借,确因工作需要的,必须办理相应借用手续,其他部门要外借的,还须经系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借出。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、调换、借出仪器设备。
7.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按操作规程进行,因人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宜宾学院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进行赔偿。
8.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、改装仪器设备,如确需拆改的应由实验室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同意后方可进行。
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部实验与创新中心
2022年3月